播音主持类:复试全程录像
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音、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回答考官问题四科。考试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四个方面评判,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从明年1月26日~2月2日开始各市分批报名、考试。
其中,初试:自备新闻稿件播报(1分钟左右);自备文学作品朗读(2分钟左右)。
复试:指定文字稿件朗读;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依据给定的材料或题目,完成完整的口语表达,时间为2分钟左右);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考生的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当场回答)。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不得入场。
初试将根据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形象仪表等几个方面给予评判,采取当场评判当场公布的办法,每个评委要给予考生“同意”或“不同意”复试的评判,必须有两名以上(含两名)评委同意该考生参加复试即为初试合格并发放复试证明,否则视为初试不合格。复试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分数。
初试评委从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本专业高校教师中选拔,复试评委应从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二年以上的本专业考试经验的本专业教师中选拔。外聘专家评委的任职资格为具有一级播音员以上职称的电台、电视台播音、主持人或外省高等院校具有高级职称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教师。复试评委随机抽签决定所在考场,不定时调换。